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恢复比赛的五种方式及对应规则判罚

2026-06-02

在足球比赛中,比赛因各种原因中断后,需通过特定方式恢复进行。国际足联《足球竞赛规则》明确规定了五种恢复比赛的方式,每种对应不同的判罚条件和执行标准。

1. 开球(Kick-off)

开球用于比赛开始、下半场开始、加时赛各半场开始,以及进球后重新开始比赛。开球必须在中圈内进行,所有对方球员须站在中圈外,球向前踢动即为比赛开始。若开球方违规(如未向前踢或二次触球),则由对方在中圈开球;若防守方提前进入中圈且影响比赛,则重开。

2. 球门球(Goal Kick)

当进攻方球员最后触球后,球整体越过对方球门线(非进球),则由防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任意位置踢球门球恢复比赛。球必须完全离开罚球区后才算比赛恢复,否则需重踢。若守门员在罚球区内用手接队友故意回传的脚踢球,则判间接任意球。

恢复比赛的五种方式及对应规则判罚

3. 角球(Corner Kick):当防守方球员最后触球,球整体越过本方球门线(非进球),则由进攻方在角球爱游戏app区踢角球恢复比赛。球放稳后踢出即为比赛恢复,防守方需距球至少9.15米。若踢球队员二次触球或违规移动角旗,判对方间接任意球。

4. 界外球(Throw-in):当球整体越过边线出界,由最后未触球一方掷界外球恢复比赛。掷球时双脚必须部分站在边线上或边线外,从头后经头顶掷出。若动作不合规(如单手掷、踩线、未从头后掷),则由对方掷界外球。

5. 坠球(Dropped Ball):当比赛因规则未规定的特殊情况(如球员突发伤病、外部干扰等)被裁判暂停,且不属于上述四种情况时,以坠球恢复比赛。裁判在球停地处将球坠落,待球触地后比赛恢复。自2019年起,坠球通常仅由一方球员参与(如最后触球方),且不得直接射门得分——若球未经至少两次触碰就入网,应判球门球或角球。